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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从事毒品贩运,检察机关公诉后获无期徒刑

2023-06-25 23:53:42 来源:红星新闻

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强化禁毒综合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其中钟某均贩卖、运输毒品案引发关注。


【资料图】

↑发布会现场

被告人钟某均,男,1974年出生,无业。2008年至2019年间,三次因贩卖毒品被判处刑罚。

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间,被告人钟某均与李某(另案处理)等人共谋,由钟某均通过邮寄方式将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从四川省长宁县等地邮寄至浙江省嘉兴市,李某等人在嘉兴负责接收。钟某均再与嘉兴等地的购毒人员联系,将毒品进行贩卖。钟某均通过上述方式向金某、钱某凤、刘某等6人贩卖甲基苯丙胺60余次,共计683.02克,收取毒资28万余元。

2019年4月19日,被告人钟某均再次将毒品甲基苯丙胺99.86克邮寄至浙江省桐乡市某地,李某收取该快递包裹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李某等人涉嫌贩卖毒品案时,审查发现李某的毒品上家钟某均涉案,后查证了钟某均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

2021年6月16日,公安机关以钟某均涉嫌贩卖毒品罪移送审查起诉。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将案件移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2年2月7日,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钟某均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5月19日,补充起诉钟某均贩卖甲基苯丙胺53克的犯罪事实。9月14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钟某均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钟某均不服,提出上诉。2022年11月2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红星新闻实习记者 祁彪

编辑 张莉 责编 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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