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3-032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相关资料图)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
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
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对象”)。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表列示的核查对象之外,
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序号 姓名 交易区间 合计买入 (股) 合计卖出 (股)
经核查:核查对象史晓丽女士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东晖先生及赵艳兴
先生为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三位核查对象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已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公司股
份系出于自身资金需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述
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
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
不存在知悉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
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
密措施。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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